春秋战国五百年 · 女性篇
一、春秋战国时期的女性地位
1. 男尊女卑的社会
春秋战国的社会结构以父系宗法为骨架。《礼记·郊特牲》概括女性的位置:“妇人,从人者也:幼从父兄,嫁从夫,夫死从子。"——这是后世"三从"的雏形。理论上,女性不主祭祀、不预外事、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。
但实际生活远比礼教条文宽松。《诗经·郑风》里,姑娘对犹豫的情人唱"子不我思,岂无他人”——你不想我,难道就没有别人了?溱水、洧水边的上巳节,男女成群出游,“伊其相谑,赠之以芍药”。《周礼·地官》甚至明文规定:“中春之月,令会男女。于是时也,奔者不禁。"——仲春之月官方组织男女相会,此时私奔不加禁止。这些记载说明,至少在某些地区和时节,青年男女的交往有相当的自由度。
2. 女性的活动空间
贵族女性的活动空间在宫廷与外交之间:她们接受礼仪、音乐教育,主持内祭,还常作为政治联姻的筹码远嫁他国——而联姻本身就给了她们介入母国与夫国政治的通道,本篇后面会反复看到这一点。
平民女性的活动空间在田野和织机之间。《豳风·七月》描绘她们"女执懿筐,遵彼微行,爰求柔桑”——提着深筐采桑叶,同时还要警惕"女心伤悲,殆及公子同归"——害怕被贵族公子掳走。战国时期,女性甚至被编入守城序列:《商君书·兵守》把守城兵力分为三军,“壮女为一军”,负责运土填沟、拆毁城外房屋;《墨子》城守诸篇规定城墙上每五十步配"丈夫十人、丁女二十人、老小十人"。当战争打到城下,男女之防就让位于存亡之危。
二、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女性
1. “红颜祸水"叙事:妲己、妺喜、褒姒
先澄清一点:妲己(商纣王之妃)、妺喜(夏桀之妃)、褒姒(周幽王之妃)都生活在春秋战国之前,严格说不在本篇的时间范围内。但把她们放在开头是必要的——因为"夏以妺喜,殷以妲己,周以褒姒"的亡国公式(《国语·晋语》史苏之语)恰恰是在春秋战国成形的。三代之亡被归咎于三个女人,《诗经·大雅·瞻卬》喊出"哲夫成城,哲妇倾城”,这套"红颜祸水"的话语一旦建成,就成了此后两千年评价女性的模板。正史记载里她们的真实事迹寥寥数笔,层层加码的妖异细节大多是后世累积的产物。理解这一点,才能带着清醒的眼光去读下面这几位春秋战国女性的故事。
2. 文姜
文姜是齐僖公之女,前709年嫁给鲁桓公。她在出嫁前就与异母兄齐襄公私通,前694年随桓公访问齐国,旧情复燃被桓公发觉。齐襄公设宴灌醉桓公,派大力士公子彭生在车上"拉杀"了鲁桓公。鲁国人只敢要求齐国处死彭生抵罪,不敢深究。
《诗经·齐风》里的《南山》《敝笱》《载驱》,都是讽刺这段丑闻的作品。但文姜并未就此退出历史——《春秋》多次记载"夫人姜氏会齐侯"于某地,她长期往来齐鲁之间,深度介入儿子鲁庄公时代的政治。礼教的谴责是一回事,政治的现实是另一回事。
3. 夏姬
夏姬是郑穆公之女,嫁给陈国大夫夏御叔,生子夏徵舒。丈夫死后,陈灵公与大夫孔宁、仪行父三人同时与她私通,甚至把她的贴身内衣穿在身上,在朝堂上互相夸耀。《诗经·陈风·株林》讥刺道:“胡为乎株林?从夏南!"——君臣三人去株林干什么?找夏徵舒的母亲。
前599年,已长大的夏徵舒埋伏射杀陈灵公。前598年,楚庄王以此为由入陈,车裂夏徵舒。楚庄王想纳夏姬,大夫申公巫臣劝谏"贪色为淫,淫为大罚”;将军子反想娶她,又被巫臣以"不祥"劝阻。夏姬先被配给连尹襄老,前597年襄老死于邲之战,其子黑要又占有了她。而一再劝别人不要碰夏姬的巫臣,暗中布局多年,前589年借出使齐国之机,带着夏姬投奔晋国,终于娶到了她。
楚国的子反、子重为此杀光巫臣在楚的族人。巫臣从晋国写信说:“余必使尔疲于奔命以死。“前584年他出使吴国,教吴人乘车、射箭、列阵,唆使吴国叛楚攻楚,“蛮夷属于楚者,吴尽取之”。一个女人引发的一连串占有与争夺,最终改变了春秋后期晋楚吴三方对峙的整个格局。
4. 骊姬
前672年,晋献公伐骊戎,俘获骊姬姊妹,骊姬生子奚齐。她决意让儿子取代太子申生,前656年设下毒局:申生从曲沃送来祭肉,骊姬暗中下毒,“公祭之地,地坟;与犬,犬毙;与小臣,小臣亦毙”。申生不肯辩解——理由是父亲年老宠爱骊姬,揭穿真相会伤害父亲——在新城自缢而死。公子重耳、夷吾相继逃亡。前651年献公死,奚齐、卓子先后被大夫里克所杀,晋国陷入近二十年的内乱,直到重耳回国即位(晋文公)才安定下来。骊姬之乱是"红颜祸水"叙事的标准案例,但细读《左传》,每一步祸乱的操作者都是男人:下毒需要晋献公的昏聩配合,杀太子需要整个朝堂的沉默。
5. 齐姜
重耳流亡到齐国(约前643年后),齐桓公把宗室女嫁给他,赐马八十匹(二十乘)。重耳在温柔乡里一住多年,说"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”,不想再走了。随从的狐偃等人在桑树下密谋劝他离开,被采桑的女奴听见报告了齐姜。齐姜的反应是:杀掉女奴灭口,然后劝丈夫上路——“行也!怀与安,实败名。“怀恋安乐,败坏的是名声与事业。她与狐偃合谋把重耳灌醉,装上马车送出齐国。重耳酒醒,气得持戈追杀狐偃。五年后,这位被妻子推上路的流亡者成为晋文公,城濮一战而霸。春秋的史书很少赞美女性,齐姜是罕见的例外——因为史书作者清楚,晋文公的霸业是从她杀蚕妾、遣丈夫那一刻开始的。
三、太后与政治
1. 宣太后
宣太后芈氏,楚国人,入秦为惠文王的妾,封号"八子”(秦宫妃嫔的等级之一),史称芈八子。前307年秦武王举鼎绝胫而死,没有儿子,诸弟争位。芈八子的异父弟魏冉手握兵权,拥立在燕国为质的公子稷回国即位,是为秦昭襄王(前306年)。芈八子被尊为"宣太后”——“太后"这个称号,从她才开始有。
昭王年幼,“宣太后自治事,任魏冉为政,威震秦国”。她处理外交的作风,《战国策》留了一段惊人的实录:前307年楚国围攻韩国雍氏,韩国使者尚靳向秦求救,宣太后对他说:“妾事先王也,先王以其髀加妾之身,妾困不疲也;尽置其身妾之上,而妾弗重也,何也?以其少有利焉。"——先王把一条大腿压在我身上,我嫌累;全身压上来,我反而不觉得重,因为后者对我有利。现在救韩国,兵少粮薄救不了;要救,每天耗费千金,总得给我点好处。一个摄政太后在正式外交场合用床笫作比喻谈国家利益,在先秦文献里绝无仅有。
她最著名的事迹是灭义渠。义渠王长期与宣太后私通,还生了两个儿子——这段关系本质是秦国羁縻西部强戎的国策。前272年,时机成熟,宣太后在甘泉宫诱杀义渠王,秦军随即灭义渠,设陇西、北地、上郡三郡。秦国的西顾之忧就此解除,可以全力东进。私生活与国家利益在她身上从不矛盾。
前266年,秦昭王用范雎之策收回权力,废太后,逐魏冉等"四贵”。前265年宣太后病重,下令让宠臣魏丑夫殉葬,魏丑夫吓得求庸芮说情。庸芮问太后:“人死后还有知觉吗?“答:“没有。““既然无知,何苦让心爱的人陪葬?若有知,先王在地下积怒已久,您自救不暇,哪还顾得上魏丑夫?“太后于是作罢。她死于前265年,执掌秦国近四十年。
2. 赵太后
赵孝成王元年(前265年),新君年幼,赵太后摄政。秦军乘丧急攻,连下三城,赵国向齐国求救,齐国提出条件:必须以太后的小儿子长安君为人质才出兵。太后坚决不肯,明告左右:“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,老妇必唾其面。”
左师触龙请求进见。他不谈国事,先问候太后的脚疾和饮食,再为自己的小儿子舒祺求职——“愿及未填沟壑而托之”,求个王宫侍卫的编制。太后笑了:“丈夫亦爱怜其少子乎?“触龙答:“甚于妇人。“然后引出核心论点:“父母之爱子,则为之计深远。“您送燕后远嫁燕国时,祭祀时一定祈祷"必勿使反”——千万别被休回来——这不是狠心,是盼她在燕国子孙世代为王。如今长安君位尊而无功、奉厚而无劳,“一旦山陵崩,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?“太后被说服,“为长安君约车百乘,质于齐,齐兵乃出”。这段对话是《战国策》里最出色的说服术案例,也是一位摄政太后理性压过母性的政治记录。
这位赵太后就是史称的赵威后(赵惠文王的王后)。《战国策》还记下她的另一段名言:齐国使者来问候,她没拆信先问:“岁亦无恙耶?民亦无恙耶?王亦无恙耶?“使者不悦:为何先问年成和百姓,最后才问王?威后答:“苟无岁,何以有民?苟无民,何以有君?"——先问收成,再问百姓,最后才轮到国君。民本思想出自一位太后之口,格外有分量。
3. 其他参政女性
战国后期,后宫影响王位归属的例子还有不少。秦孝文王的宠妃华阳夫人无子,被吕不韦游说,收在赵国为质的庶子异人为嗣——这个决定直接导致了异人(庄襄王)父子上位,最终让嬴政成为秦王。庄襄王的王后赵姬与嫪毐私通生子,嫪毐前238年发动蕲年宫之乱,被年轻的秦王政一举粉碎——这场平叛是秦王政亲政的开端。深宫之内,女性的选择反复改写着战国的权力版图。
四、女性与战争
1. 女性在战争中的角色
战国军队的后勤里早有女性的身影,以至于《商君书·垦令》要专门下令"令军市无有女子”——禁止女子进入随军市场,防止士兵轻惰。守城战更是全民动员:《墨子》城守诸篇规定城防按"五十步,丈夫十人、丁女二十人、老小十人"配置,《商君书·兵守》把壮女单独编为一军,负责运土填平城外的沟壑险阻、拆毁房屋、搬空粮草,不给攻城的敌人留任何可用之物。
战争对女性的另一端是死亡的重量。长平之战赵国四十五万青壮年丧尽,“赵人大震”,都城之内家家戴孝——守寡、抚孤、支撑门户的,是数十万没有留下名字的女性。
2. 女性与城防
墨子守城术中,丁女与壮男、老小混编配岗,承担瞭望、传令、搬运和土工。这些记载说明,在存亡关头的城市防御里,性别分工被生存逻辑彻底重组。
3. 女性与间谍
以美色为武器的古迹,最著名的传说是西施。按《越绝书》《吴越春秋》的说法,越国败亡后,范蠡寻得苎萝山卖柴女西施、郑旦,教习歌舞礼仪三年,献给吴王夫差以乱其政。《墨子·亲士》里那句"西施之沉,其美也”——西施因为美貌而被沉江——是现存最早的西施记载,说明战国时这个人物已广为人知,且结局是悲剧性的。美人间计的叙事无论细节真伪,都反映了一个现实:在男权政治里,女性的容貌被制度性地征用为武器。
五、女性与文化
1. 女性与音乐
《诗经》里保存了大量以女性口吻创作的诗篇,是先秦文学里最鲜活的声音。《卫风·氓》是一位弃妇的血泪自述:“氓之蚩蚩,抱布贸丝。匪来贸丝,来即我谋”——从恋爱、嫁娶到"夙兴夜寐,靡有朝矣"的劳作,再到"言既遂矣,至于暴矣"的被弃,完整记录了一个底层女性的婚姻史。《邶风·柏舟》的"我心匪石,不可转也”,《王风·大车》里"谷则异室,死则同穴"的殉情誓言,都是女性情感第一次大规模进入汉语文学。
民间女歌手也有留下名字的。《列子·汤问》记载韩国歌者韩娥东行到齐国,粮尽,在雍门卖唱求食,“既去而余音绕梁欐,三日不绝”——“余音绕梁"的成语由此而来。
2. 女性与舞蹈
祭祀舞蹈以楚地最盛。楚人"信鬼而好祠,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”,领舞娱神的多是女巫。屈原被放逐沅湘之间,正是在这种民间祭歌的基础上改写出《九歌》——“袅袅兮秋风,洞庭波兮木叶下"的湘夫人,原型就是巫觋歌舞中的女神。
3. 女性与纺织
纺织是女性的主业,“妇功"被列为女性四德之一,但它的意义远超道德范畴——它是国家财政的支柱。孟子列举国家三大税收:“有布缕之征,粟米之征,力役之征”,布缕之征排第一,而布缕全部出自女红。1982年湖北江陵马山一号战国楚墓出土35件丝织品,绢、绨、纱、罗、绮、锦、绣、绦品种齐全,纹样繁丽,被称为"丝绸宝库”——墓主是女性,而这些织物的制造者,是无数没有留下名字的女工。汉代流传的"孟母断机杼"教子故事,背景也正是织机:织,是战国女性家庭劳动的日常。
六、女性与婚姻
1. 婚姻的形式
聘娶婚是主流,《仪礼·士昏礼》规定的"六礼”——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——在战国已成定制,核心是用财礼和仪式把婚姻变成两个家族之间的契约。同时有严格的优生禁忌:“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”(《左传》),同姓不婚。
贵族婚姻另有"媵婚制”: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,两个同姓国家各送一女陪嫁(媵),连同侄女、妹妹随行,“诸侯一聘九女”。政治联姻是列国外交的常规武器——前655年晋献公把女儿伯姬嫁给秦穆公,是"秦晋之好"的开端;被晋灭国的俘虏虞国大夫百里奚作为陪嫁的媵臣入秦,中途逃跑,被秦穆公用五张黑公羊皮赎回,成为秦国霸业的奠基人。一桩婚事里同时装着结盟与人才。
2. 婚姻的礼仪
六礼之中最隆重的是"亲迎”:新郎亲赴女家迎娶,新娘入门后要行"庙见"之礼,拜见夫家祖先,才算正式成为夫族成员。《礼记》要求婚礼"不贺”——因为婚礼意味着父母将老、家族更替,所以"嫁女之家,三夜不息烛,思相离也”。
3. 婚姻的不幸与改嫁
婚姻对女性的不平等是结构性的:丈夫可以"出妻”(后世归纳为"七出”),妻子却不能主动离去。但值得强调的是:春秋战国的贞节观远没有后世严苛,改嫁、再嫁极为常见。重耳流亡前对妻子季隗说"待我二十五年,不来而后嫁”,季隗笑答:“我二十五年矣,又如是而嫁,则就木焉。请待子。"——我等你。这段对话里,改嫁是默认选项,等待才是非常之举。孔子家中,儿子孔鲤(伯鱼)死后,其妻改嫁到卫国,孔门对此坦然。直到战国末至秦代,官方才开始表彰贞节——秦始皇前210年会稽刻石才有"有子而嫁,倍死不贞"的明文。严格化的贞节观,是帝国时代的产物,不是这个时代的现实。
七、女性与法律
1. 女性的法律地位
女性在法律上依附于男性家长。连坐制度下,丈夫或父亲犯罪,妻女要被"收孥”——没入官府为奴;商鞅变法规定"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”,商贾与懒汉的妻儿一同受罚。秦律中有大量女性作为"隶妾”(官奴婢)的记载,她们舂米、纺织、劳役,生育的子女世代为奴。
2. 女性的法律保护
但出土秦律显示,法律也并非完全不承认女性的利益。睡虎地秦简《法律答问》有几条令人意外:其一,“夫有罪,妻先告,不收”——妻子告发犯罪的丈夫,可以不被没收,而且她的陪嫁"媵臣妾、衣器"也予以保留,说明法律承认妻子拥有独立的陪嫁财产。其二,“妻悍,夫殴笞之,决其耳,若折肢指、肤体,问夫何论?当耐”——即使妻子凶悍,丈夫殴打致伤(撕裂耳朵、折断手指等),丈夫也要处"耐"刑,家庭暴力不是法外之地。其三,“弃妻不书,赀二甲”——休妻必须到官府登记,私自休妻的,丈夫和被弃的妻子都要罚缴两副铠甲。这些条文当然不能改变整体的男权结构,但至少说明:战国的法律已经细密到给婚姻划出程序与底线。
八、女性与宗教
1. 女性与巫术
先秦的巫觋中女性占很大比例,“在男曰觋,在女曰巫”。女巫的职责是通神、求雨、驱疫,楚地尤其盛行。巫术也常与权力和金钱结合:魏文侯时邺县的巫婆与三老、廷掾勾结,以"河伯娶妇"为名每年向百姓摊派数百万钱,把少女打扮一番浮在漳河上沉水献祭。县令西门豹在婚礼现场借口"女子不好”,让大巫婆下河"通报河神”,连投巫婆师徒四人和三老入水,从此无人再敢提河伯娶妇——这是文献记载中官方对巫术敲诈最漂亮的一次打击,被投下水的恰恰是女巫体系的顶层。
2. 女性与祭祀
女性在日常祭祀中承担具体劳动。《诗经·召南·采蘩》写贵族女子"于以采蘩,于沼于沚,于以用之,公侯之事”——采蘩备祭;《采蘋》结尾问"谁其尸之?有齐季女”——谁来主持这祭礼?是那个庄敬的少女。平民家庭里,“庶人祭于寝”,家中岁时的祭祖荐新,也由主妇操持。蚕桑另有专门的神灵祭祀,后世尊黄帝元妃嫘祖为"先蚕”,传说中正是她把养蚕缫丝教给了天下女子。
九、女性的历史贡献
1. 经济贡献
女性的劳动是列国财政的隐形支柱:“布缕之征"位列三大税收之首,从马山楚墓的锦绣到齐纨鲁缟,天下的纺织品都出自女红。到战国末至秦初,甚至出现了经营矿业的女性巨擘——巴寡妇清,“其先得丹穴,而擅其利数世”,靠开采丹砂积累起不可计量的财富,“用财自卫,不见侵犯”,秦始皇以客礼待她,为她筑"女怀清台”。一个寡妇经营矿业而受皇帝表彰,是女性经济能力在这个时代留下的最耀眼的孤例。
2. 文化贡献
《诗经》中的女性声音——弃妇的控诉、恋人的誓言、采桑女的恐惧——构成汉语诗歌最早的情感底片。韩娥的歌声、楚地女巫的舞乐、无名女工的织锦,共同供养了那个时代的精神生活。没有她们的劳动与吟唱,国风与楚辞都无从谈起。
3. 政治贡献
宣太后摄政秦国近四十年,用一场私情为饵吞并义渠,为秦统一扫清西陲;赵太后在国家危亡之际被说服送出爱子为质,换来齐兵救赵;齐姜杀蚕妾、醉遣丈夫,把晋文公的霸业从安乐窝里推上了路。政治联姻的女性们——伯姬、怀嬴、季隗——则是列国外交网络中真实的节点。她们不是政治的点缀,而是政治的参与者。
十、结语
春秋战国的女性史,是一部充满张力的历史。礼教的框架在收紧——“三从"的观念、宗法的秩序、连坐的法律;但现实的闸门还没有关死——民间尚有"奔者不禁"的春天,后宫里走出了摄政近四十年的宣太后,法律还承认妻子的陪嫁私财,改嫁仍是无需辩解的常态。
再过一百年,《列女传》《女诫》将为女性立下越来越细的规矩,贞节牌坊会一座一座立起来。回看这五百年,我们看到的恰是闸门落下之前,中国女性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活动过的最大幅度——以及那之后将要失去的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