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从贞观到安史之乱 · 普通百姓篇
一、均田制下的农民生活
1. 均田制的具体运作
均田制是唐朝前期最基本的经济制度。它的核心内容是:国家把土地分配给农民,农民向国家缴纳赋税和服劳役。
具体来说,每个成年男性(称为"丁")可以获得两种土地:
- 口分田:80亩。这块地的产权归国家,农民只有使用权,死后要归还国家重新分配。
- 永业田:20亩。这块地可以传给子孙,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买卖。
加起来每个丁可以获得100亩土地——当然,这是理论数字,实际分配时往往达不到。在人口稠密的地区,每个丁能分到四五十亩就不错了;在地广人稀的边疆地区,分配情况会好一些。
均田制的分配流程是这样的:每年春天,里正(相当于村长)统计当年成丁人数,上报县衙。县衙审核后划拨土地,造册登记,农民在地界上立木桩为标记。这套流程在贞观初年运转规范——隋末战乱死了太多人,国家手里有大量无主荒地。但到了高宗、武后时期,随着人口增长和土地兼并加剧,很多地方已经无地可分,均田制逐渐流于形式。女性也能分到土地,但数量远少于男性:寡妻妾可分口分田30亩、永业田20亩。这体现了唐朝土地国有、个人只有使用权的基本理念。
2. 农民的负担
均田制下农民的负担主要有三项:
租:每丁每年缴纳粟2石。这是土地税,按人头征收,不按土地面积。
调:每丁每年缴纳绢2丈、绵3两(或布2丈5尺、麻3斤)。这是手工业品税,反映了唐朝前期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特征。
庸:每丁每年服劳役20天。如果不愿意服役,可以用绢布代替——每天折绢3尺,20天共6丈。
这三项加起来,对一个正常年景的五口之家来说是可以承受的。但问题是"正常年景"四个字——一旦遇到天灾人祸,农民的生活就会立刻陷入困境。
租庸调制名义上不算重,实际执行中却有大量额外负担。地方官为了完成考课指标,往往会提前催缴、加重征收。运输途中粮食的损耗也由农民自己承担——从乡村运到州县粮仓,路途越远损耗越大,有时正税只有2石,路上吃掉的倒有3石。此外还有各种临时性的杂徭,比如修路、疏浚河道、修建官署等,这些不计入20天正役,却实实在在落在农民头上。
3. 贞观到开元:农民的黄金时代
贞观初年,由于隋末战乱导致人口锐减,大量土地荒废,均田制运转良好。每个农民都能分到足够的土地,负担相对可控。加上李世民推行轻徭薄赋的政策,社会经济恢复很快。
具体的数据可以说明恢复的速度:贞观初年全国在册户数仅约300万户,到贞观十三年(639年)已增至约380万户,高宗永徽三年(652年)增至约385万户,到玄宗天宝十三年(754年)达到唐代峰值的约906万户、约5288万口。百余年间人口增长了近三倍,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安定、赋税合理带来的自然增长,而非简单的隐户出籍。
贞观之治的一个关键细节是"贞观四年断死刑"——据记载这一年全国判处死刑的犯人仅29人。这不只是司法层面的仁政,更意味着社会秩序全面恢复,百姓不用再靠暴力求生。贞观年间的粮价也从初年的斗米一匹绢(相当于四五百文)降到贞观中期的斗米三四钱,粮价暴跌的背后是农业生产的快速恢复。
到了开元年间,唐朝的人口已经恢复到了隋朝的水平,但均田制的弊端也开始暴露。最突出的问题是土地分配不均——在人口稠密的中原地区,人均耕地面积越来越小,很多农民分不到足够的土地。而在边疆地区,由于战乱频繁,农民不愿意去那里种地。
尽管如此,开元年间的农民生活总体上还是不错的。杜甫后来写"忆昔开元全盛日,小邑犹藏万家室。稻米流脂粟米白,公私仓廪俱丰实",虽然有美化成分,但当时的社会确实相对富庶。
4. 农民的日常生活
一个典型的唐朝农民家庭是这样的:
住房:土坯房或茅草屋,屋顶用茅草或瓦片覆盖。富裕一点的家庭会有院子,种几棵果树。穷人家只有一间正房和一间灶房。
饮食:主食是粟(小米)和麦(面粉),辅以蔬菜和少量肉食,南方地区以稻米为主。普通农民很少能吃到肉——只有过年过节或婚丧嫁娶时才能吃上一顿。唐朝的饮食比前代丰富了不少——胡饼(类似烧饼)、蒸饼、汤饼(面条前身)都是日常食品。蔬菜以葵、韭、蒜、萝卜为主,调味用盐、酱、醋。酒在农村也很普遍,但多是自家酿的浊酒,清澈的"清酒"是城里人的消费品。
衣着:普通农民穿麻布衣服,只有富裕家庭才能穿丝绸,颜色以灰、褐为主。唐律对服色有严格规定:庶人只能穿白衣(故称"白衣"代指平民)或黄褐色,禁止穿紫色、绯色等高品级官员的专属颜色。
劳作:男耕女织是标准分工。男人负责种地,女人负责纺纱织布、操持家务。农忙时节(春耕、夏耘、秋收)全家出动,农闲时节男人会做一些副业——编筐、打铁、做木工等。
主要作物与农耕技术:北方以粟、麦为主,南方以水稻为主。唐朝的农业技术有显著进步——曲辕犁(又称"江东犁")在南方普及,比直辕犁更灵活省力;筒车(水力灌溉工具)在丘陵地区广泛使用,能自动把低处的水提到高处灌溉梯田。此外唐朝还推广了轮作和复种制度——冬小麦和秋粟轮作,土地利用率大幅提高。安史之乱前,江南地区已开始推行稻麦两熟制,这在中国农业史上是一个里程碑。
婚丧嫁娶:唐朝的婚姻讲究"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",但比后世开明——寡妇可以再嫁,《唐律疏议》规定夫妻"不相安谐"可以协议离婚(称为"和离")。婚礼流程沿用古礼"六礼":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普通农民家庭的彩礼通常是几匹绢或几贯钱,嫁妆包括衣物、被褥和少量家具。丧葬方面,唐朝盛行"厚葬"——即使贫穷人家也会尽力置办棺木,烧纸钱,请僧道做道场。七七四十九天的丧期在唐朝已经普遍实行。
节庆活动:唐朝的节日是农民生活中最大的亮色。春节(称"元日")全家团聚,饮屠苏酒、吃五辛盘(五种辛辣蔬菜,取"发散"之意驱邪)。元宵节赏灯三夜(玄宗时延长到五夜),长安城中搭建灯轮高二十丈,燃灯五万盏。寒食节禁火三天,只能吃冷食,清明则去郊外踏青、放风筝、打马球。端午节吃粽子、赛龙舟、挂艾草。中秋节在唐朝还不像后世那么隆重,但赏月之风已起。除夕夜"守岁",全家围坐饮酒,通宵不眠。
娱乐:唐朝的民间娱乐活动相当丰富。农村有社戏、百戏(杂技)、角力(摔跤)等活动。城市里有酒肆、茶楼、寺庙等公共场所。节日期间(春节、元宵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等)会有各种庆祝活动。
教育:唐朝的民间教育相对普及。每个州都设有州学,每个县都设有县学。富裕家庭会请私塾先生教孩子读书识字。科举制的推行也刺激了民间的教育需求——即使是贫寒家庭,也希望通过读书改变命运。
二、城市百姓的生活
1. 长安城:百万人口的超级都市
唐朝的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,面积约84平方公里,是今天西安城墙内面积的七倍。全城以朱雀大街为中轴线,东西对称,划分为108个坊(居民区)和2个市(商业区)。坊有坊墙和坊门,实行严格的宵禁——每天傍晚鼓声响起关闭坊门,清晨鼓声再开,夜间在坊外街上游荡要受笞刑。
城中百姓大多住在各坊之内,按坊的不同等级差异巨大。靠近皇城的坊住的是高官贵族,宅院连片,雕梁画栋;靠近城墙的坊住的是普通百姓甚至贫民,房屋拥挤简陋。
2. 东市与西市:帝国的商业心脏
长安城内有两个国家级的市场——东市和西市,各占两坊之地,面积约1平方公里。东市靠近皇城和贵族居住区,经营的多是高档商品:珠宝、丝绸、字画、名贵药材。西市则更加"国际化",是胡商(西域和中亚商人)的聚集地,经营的商品五花八门:香料、皮毛、宝石、葡萄酒、乐器、奴隶。
西市的繁荣是唐朝对外开放的缩影。来自波斯、粟特、大食(阿拉伯)、天竺(印度)的商人在这里开设店铺,甚至形成了自己的聚居区——“波斯邸"“胡店"等名称在唐人笔记中频繁出现。这些胡商不仅做买卖,还经营金融业——“柜坊”(类似银行)可以存储贵重物品、兑换钱币、发放贷款,唐朝中期出现的"飞钱”(类似汇票)也与胡商的金融活动有关。
市内的营业时间也有严格规定:午时击鼓二百下开市,日落前击钲三百下闭市。交易用铜钱结算,大宗交易也用绢帛作为等价物。
三、土地兼并:盛世的暗流
1. 土地兼并的原因
土地兼并是均田制最大的威胁。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:
皇亲国戚占田。唐朝的皇亲国戚享有大量土地赏赐。比如杨贵妃的哥哥杨国忠一家在长安附近占了数千顷良田,公主、亲王等皇族也都有大量庄园。
官僚贵族占田。唐朝的官员按品级享有"职分田”——一品官12顷,二品官10顷,依次递减。这些土地名义上是国家的,但实际上被官员长期占有。加上官员们利用权力兼并的土地,一个高级官员往往拥有数百顷甚至上千顷的土地。
寺院占田。佛教寺院在唐朝积累了大量田产。武则天时期大兴佛教,寺院数量急剧增加。这些寺院享有免税特权,吸引了大量农民把土地"投献"给寺院——名义上是捐给佛祖,实际上是为了逃避赋税。
商人占田。唐朝前期虽然实行"重农抑商"政策,但商人的经济实力不可小觑。很多大商人通过高利贷等手段吞并农民的土地。
地方豪强占田。地方豪强是土地兼并的另一个主力。他们通过暴力、欺诈、高利贷等手段兼并农民的土地,然后把这些土地租给失去土地的农民耕种,收取高额地租。
2. 失地农民的命运
失去土地的农民面临几条路:
当佃户。给地主种地,交50%以上的收成作为地租。这比交给国家的赋税重得多,但至少有饭吃。
当雇工。给地主或富农打零工,按天或按季结算工钱。收入不稳定,但比当佃户自由一些。
逃亡。很多农民选择逃亡到边疆或其他地区,重新开荒种地。但逃亡意味着失去户籍,变成"黑户",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保障。
当兵。募兵制推行后,很多失地农民选择去边疆当兵。虽然当兵有生命危险,但至少有军饷和口粮,比在家乡饿死强。
落草为寇。一些走投无路的农民会选择上山当土匪。唐朝中期以后,各地的"盗贼"越来越多,跟土地兼并有直接关系。
3. 开元后期的社会矛盾
到了开元后期,土地兼并已经非常严重。虽然李隆基多次下令禁止土地买卖和兼并,但效果甚微——因为兼并土地的主力就是皇亲国戚和官僚贵族,他们怎么可能自己革自己的命?
“富者田连阡陌,贫者无立锥之地”——这句话虽然出自汉朝,但用来形容开元后期的社会状况也完全合适。大量的农民失去了土地,变成了流民或佃户,社会矛盾日益尖锐。
开元年间就已经出现了多次小规模的农民起义。比如开元十四年(726年),邕州(今广西南宁)发生了僚人起义;开元二十三年(735年),潭州(今湖南长沙)发生了农民起义。这些起义虽然都被镇压了,但它们预示了更大的社会危机即将到来。
天宝年间的社会两极分化更加触目惊心。长安城中权贵宴席一掷千金,杨国忠府中一次宴饮的花费可养活上千户农民一年。而就在长安城外几十里的乡村,已经出现了整村逃亡的现象。杜甫写于天宝年间的"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"不是文学夸张,而是他在长安求官期间亲眼所见的写实。安史之乱爆发前夜,表面上还是盛世模样,底层社会早已千疮百孔。
四、府兵制与府兵的命运
1. 府兵制的运作
唐朝前期实行府兵制——全国设置约634个军府(折冲府),平时务农、战时出征。府兵从均田农民中挑选,21岁入伍、60岁退役。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国家不用养常备军,节省军费。
但府兵制对普通士兵来说是沉重的负担。府兵需要自备装备:弓一把、箭三十支、横刀一口、衣甲一副,外加口粮和被褥。一副铁甲值数贯钱,相当于中等农户半年收入,很多贫穷的府兵家庭为了置办装备不得不借高利贷,从此陷入债务深渊。
2. 戍边的艰辛
更让府兵痛苦的是戍边。唐朝疆域辽阔,边境线长达数万里,府兵需要轮番到边疆驻守。从中原到西北边境,路途动辄数千里,光行军就要走上好几个月。到了边疆后,条件极其恶劣——风沙大、气温极端、物资匮乏、疾病流行。
府兵在边疆驻守的期限名义上是一年或三年,但实际上经常被无限期延长。很多府兵一去不回,死在了边疆。诗人王昌龄写的"秦时明月汉时关,万里长征人未还",写的就是府兵戍边的真实状况。
3. 府兵的逃亡
到了高宗、武后时期,府兵制已经难以为继。大量府兵逃亡——他们宁可抛弃户籍变成"逃户",也不愿意再去边疆送死。据记载,高宗仪凤年间(676-679年),关中的府兵逃亡率已经超过一半。到了开元年间,府兵制正式崩溃,被募兵制取代。
募兵制虽然解决了逃亡问题,却带来新的隐患:边疆军队由职业军人组成,长期驻扎在将领麾下,逐渐变成将领的"私兵"。安禄山能够发动叛乱,正是因为他手中的十几万边军已经只认安禄山不认朝廷。
五、武则天时期百姓的处境
1. 酷吏与告密之风
武则天为了巩固权力,大开告密之门。她在朝堂外设置铜匦(铜制信箱),任何人都可以投书告密,地方官不得阻拦。来俊臣、周兴等酷吏借此大兴冤狱,朝中大臣人人自危。
这场政治恐怖不仅限于上层。告密之风蔓延到民间后,邻里之间互相猜忌,稍有口角就可能被告发"谋反"。一些无赖之徒利用告密邀功请赏,诬陷富户谋反,抄没其家产后自己分一杯羹。普通百姓虽非直接目标,却生活在人人自危的恐惧之中——说话要小心,交友要谨慎,甚至连家中悬挂的字画都可能成为"罪证"。
2. 劳役与大兴土木
武则天在位期间大兴土木——修建明堂、天堂、上阳宫等大型工程,又在洛阳龙门大规模开凿石窟。这些工程征发了大量民夫。据记载,仅修建天堂一项就征调了数万民夫,工期长达数年。民夫自带口粮服役,工期又长,很多人的家里的田地因此荒废,回来后已经破产。
不过也需要指出,武则天并非只有负面。她打击关陇贵族集团,客观上给中下层士人打开了上升通道;她重视农业生产,规定州县官考核以"劝课农桑"为首要标准。对普通百姓来说,武则天时期是一个矛盾的时代——政治上恐怖,经济上尚可。
六、安史之乱中的百姓
1. 战争的直接破坏
安史之乱(755-763)是中国历史上破坏性最大的战争之一。它的破坏不仅体现在军事层面,更体现在对普通百姓生活的毁灭性打击。
洛阳的浩劫。洛阳是唐朝的东都,人口超过百万。755年安禄山攻占洛阳后,纵兵劫掠三天。757年唐军收复洛阳时,回纥骑兵又劫掠了三天。两次劫掠下来,洛阳城几乎被夷为平地。
长安的沦陷。756年六月,潼关失守后,李隆基仓皇逃离长安。叛军随即攻入长安,进行了大规模的劫掠和屠杀。长安城中的宫殿、寺庙、民宅都被洗劫一空。
睢阳保卫战。757年,安禄山的儿子安庆绪派尹子奇率十三万大军围攻睢阳(今河南商丘)。守将张巡和许远率领军民坚守了十个月,城中粮尽后,张巡杀了自己的妾犒军,许远也杀了自己的奴仆。最后城中百姓互相交换孩子充饥——这在《旧唐书》和《新唐书》中都有明确记载。
睢阳保卫战的意义在于:它牵制了叛军的主力,为唐军收复两京争取了时间。但对于城中的百姓来说,这场保卫战比叛军的屠杀更加残酷。
2. 人口的锐减
安史之乱导致的人口损失是惊人的。
根据官方统计:
- 天宝十四年(755年):全国约5288万户,约891万户有户籍人口
- 广德二年(764年):全国约293万户
这意味着在短短九年间,唐朝的户籍人口减少了约90%。当然,这个数字包含了大量隐户——战乱中很多百姓逃亡后没有被统计到。但即使考虑到隐户因素,实际死亡和流离失所的人口数量也极其惊人。
学者们估计,安史之乱的实际人口损失大约在3000万到5000万之间——这在当时是一个天文数字。
3. 北方经济的崩溃
安史之乱对经济的破坏是毁灭性的,尤其是黄河流域。河北、河南、关中这三个唐朝最富庶的地区,在八年战乱中几乎被打成了废墟。
战前全国耕地面积约620万顷,战后北方大片耕地荒废。直到乱后五十年的宪宗元和年间(806-820年),全国在册耕地面积仍不足天宝年间的三分之一。粮食产量暴跌导致粮价飞涨——天宝年间斗米不过十余文,安史之乱期间和之后一度涨到数千文,翻了上百倍。
更深远的影响是经济重心的南移。战乱之前,北方是全国的经济重心,南方只是补充。安史之乱后,北方经济崩溃,大量人口南迁,江南逐渐成为全国的粮食和财赋中心。“天下赋税,江南居十之七八”——这句话虽然说得稍晚一些,但经济重心南移的进程正是从安史之乱开始的。
4. 战后的百姓生活
安史之乱结束后,普通百姓的生活并没有好转。原因有几个:
藩镇割据。河朔三镇等割据藩镇对辖区内的百姓横征暴敛,负担比战前更重。藩镇节度使不仅征收正常的赋税,还巧立名目搜刮民财——有的收"间架税"(按房屋间数征税),有的收"除陌钱"(每笔交易抽税),有的甚至在辖区内设卡收过路费。百姓要交的赋税往往是朝廷正税的三到五倍。
赋税加重。朝廷为了平叛和维持军事开支,大幅增加了赋税。原来的租庸调制已经无法满足财政需求,朝廷开始征收各种苛捐杂税。建中元年(780年),宰相杨炎推行"两税法"改革——按资产和土地面积征税,每年分夏秋两次缴纳。两税法本意是简化税制,但实际执行中税额很快就涨了上去。
土地荒废。战争导致大量土地荒废,农业生产恢复缓慢。很多地区直到几十年后才恢复到战前的生产水平。
社会秩序崩溃。战后的社会治安极度恶化,盗贼横行,百姓朝不保夕。
七、唐代百姓的信仰与精神世界
1. 佛教的渗透
佛教在唐朝深入到了普通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。婚丧嫁娶、生老病死,几乎每一个重要的人生节点都有佛教仪式的参与。
普通百姓信佛的方式很朴素——去寺庙烧香拜佛、祈求平安、许愿还愿。每逢初一十五,寺庙门前总是排着长队。遇到天灾或疫病,百姓更是成群结队地去寺庙祈福。观音菩萨在唐代民间的信仰最为普遍——因为观音救苦救难的形象最容易被底层百姓接受。
佛教对唐代社会的一个重大影响是火葬的普及。在此之前,土葬是中国人唯一的丧葬方式。佛教传入后,僧侣的火葬习俗逐渐影响到民间,到唐朝中后期,火葬在部分地区已经成为普通百姓的选择。这遭到了儒家士大夫的强烈反对,但百姓并不在意礼教的束缚。
武则天时期是佛教的黄金时代。她利用佛教经典为自己称帝制造舆论(《大云经》预言女皇出世),大建寺庙、广度僧尼。据记载,武则天时期全国寺庙数从贞观年间的3700多所激增到近万所。寺院不仅占田免税,还经营碾硙(水磨坊)、旅店、当铺等产业,是唐代社会中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。
2. 道教的兴盛
唐朝皇室自称是老子(李耳)的后裔,因此道教享有特殊的政治地位。唐玄宗更是道教的狂热推崇者——他在位期间下令全国各地修建道观,亲自注释《道德经》,甚至在科举中增设"道举"科目。
对普通百姓来说,道教的吸引力在于"实用性"——炼丹求长生、画符驱鬼邪、斋醮祈福消灾。道士在民间的角色更像巫医合一的"方士",治病、驱邪、看风水、算命,什么都干。唐朝民间还流行"写经祈福"——花钱请人抄写经典,以此积累功德、消灾延寿。
3. 民间信仰的丰富性
除了佛道两大宗教,唐代百姓的精神世界里还有大量"非正统"的民间信仰。社神(土地神)崇拜在乡村极为普遍——几乎每个村庄都有社坛或社庙,春祈秋报(春天祈求丰收、秋天感谢神灵)是乡村最重要的集体仪式。灶神信仰也已成型——腊月二十三(或二十四)祭灶、送灶王爷上天,这个习俗在唐代已经非常普及。
此外还有各种地方性的神灵崇拜——水神、山神、城隍、龙王等。百姓遇到旱灾就拜龙王求雨,遇到水灾就拜河神祈安。这些信仰没有统一教义,却构成了唐代百姓精神生活最坚实的底色。
八、百姓视角的悲剧根源
普通百姓的悲剧根源在于:他们既是盛世的创造者,也是乱世的承受者,但他们对自己的命运没有任何发言权。
均田制给了他们希望,但土地兼并又夺走了这个希望。开元盛世让他们过上了好日子,但安史之乱又把他们推入了深渊。帝王的扩张、文官的党争、武将的割据——最后买单的永远是最底层的百姓。
杜甫的诗是百姓苦难的最好写照:
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 荣枯咫尺异,惆怅难再述。
这就是从贞观到安史之乱,普通百姓的真实处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