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人类学

1930 年代的芝加哥,摩天大楼的阴影下聚居着波兰移民、南方迁来的黑人、意大利黑手党和流浪汉。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的罗伯特·帕克——一位做过十二年记者的学者——对他的学生说:“去坐豪华餐厅的沙发,也去蹲地下酒吧的地板,把这座城市当作你们的实验室。“这就是著名的"芝加哥学派”。帕克把城市看作一个"生态体”:不同群体像植物群落一样在竞争中分区定居,形成"同心圆"格局。他的学生中,路易斯·沃斯 1938 年发表《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性》,提出城市生活的三大特征——人口规模大、密度高、异质性强——造就了都市人特有的冷漠、理性与自由;而威廉·富特·怀特 1937 年起住进波士顿北端的意大利贫民区"科纳维尔",与街头青年帮混迹三年,写成《街角社会》(1943),证明贫民窟不是"混乱",而是有自己的秩序、等级与道德——帮派的等级制精确对应着保龄球得分的高低。

芝加哥学派确立了都市研究的"田野传统",但这一传统最初主要由社会学家把持。人类学家进入城市,要晚得多,而且带着一种独特的焦虑:习惯了太平洋小岛和亚马逊村落的学科,如何面对百万人口的都市?1960 年代,答案逐渐浮现:人类学家不去"研究整个城市",而是把民族志方法带入具体的城市社区、群体与空间。奥斯卡·刘易斯 1961 年研究墨西哥城贫民区的"桑切斯一家",提出"贫困文化"论——贫困家庭会形成代际传递的宿命心态;这一概念后来被滥用为"指责穷人"的工具,刘易斯本人也因此饱受争议,但它首次让贫困问题进入都市人类学的核心视野。与此同时,艾略特·利博 1967 年的《塔利之角》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华盛顿特区街角黑人临时工的世界:他们不是"没有工作伦理",而是在结构性失业中维系着脆弱的尊严——今天拿到工资明天请朋友喝酒,因为在随时可能失业的世界里,慷慨是建立信任的唯一方式。

都市人类学的另一块基石是移民研究。1960 年代起,加勒比、南亚、拉美的移民潮把"田野"搬进了伦敦、纽约与巴黎。人类学家发现:移民不是简单地"从乡村到城市",他们在两个世界之间编织起跨国的社会场域。尼娜·格利克·席勒与琳达·巴什 1992 年提出"跨国主义"框架:海地移民在纽约工作、向海地汇钱、在海地买房、让孩子回海地上学——他们的"家"同时在两个地方。中国的都市人类学则在 1990 年代后的农民工大潮中找到了自己的田野:项飙 1992 年起扎根北京大红门的"浙江村",六年跟踪温州商人的服装生意,写成《跨越边界的社区》(2000),记录这群"体制外"的商人如何在京城的缝隙中自建市场、学校与诊所,又如何在 1995 年的"清理"中被连根拔起又顽强回迁——这部著作被誉为中国都市人类学的里程碑。

今天的都市人类学面对着更复杂的图景:城中村、士绅化、外卖骑手的算法牢笼、网红街区的游客凝视。阿君·阿帕杜莱提醒我们,全球化时代的城市是"景观"(scapes)的交汇:人流、资金流、信息流、影像流在同一街角交错。都市人类学的使命始终如一:在摩天楼与地下通道之间,在房东与租客之间,在本地人与新移民之间,辨认出那些地图上看不见的、却真实运转着的社会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