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质文化
1883 年,牛津大学收到一笔奇特的捐赠:陆军中将奥古斯都·皮特-里弗斯将自己毕生收集的两万余件器物捐给大学,条件只有一个——按他的方式陈列。这位曾在克里米亚战场负责测试步枪的军官,深信器物的演化如同生物的演化:他在皮特里弗斯博物馆里把矛与矛、盾与盾、船模型与船模型排成序列,展示"从简单到复杂"的渐变链条。今天走进牛津这座博物馆,幽暗的展厅里玻璃柜层层叠叠,打字机旁堆着爱斯基摩人的鱼钩,这种"类型学"陈列本身就是一件展品——它凝固了维多利亚时代相信万物可分类、可排序的自信。物质文化研究,正是从这些玻璃柜起步的。
二十世纪中叶,法国人类学家克劳德·列维-斯特劳斯与博物馆学家乔治·亨利·里维埃合作,把"物件"当作进入社会结构的钥匙;而真正让物质文化研究脱胎换骨的,是 1980 年代兴起的"物的社会生命"视角。阿君·阿帕杜莱 1986 年主编的《物的社会生命》提出:物像人一样有"生平"(biography)——一件东西从被制造、被商品化、被赠送、被珍藏到被丢弃,每个阶段的意义都在流动。伊戈尔·科比托夫在同一文集中举例:库拉圈的贝臂镯在仪式交换中是"无价之宝",一旦落入商人手中就成了普通商品;物的价值不在其物质性,而在它穿行其间的交换制度。这让人想起马克思的"商品拜物教",但人类学家走得更远:他们追问,为什么有的物被禁止出售(祖传之物),有的物必须烧掉(祭祀用品),有的物在转手中累积声望(名画、古董)。
博物馆因此成了争夺意义的战场。二十世纪最后三十年,“文物归还”(repatriation)运动风起云涌。最持久的拉锯战围绕"帕特农神庙大理石"展开:1801 年,英国驻奥斯曼大使额尔金勋爵从雅典卫城拆走神庙雕塑,1816 年售予大英博物馆;希腊自 1832 年独立起即要求归还,1983 年正式提出请求,至今未决。大英博物馆的辩护是"普世博物馆"论:文物在伦敦属于全人类;希腊的反驳直截了当:帕特农雕塑不是"藏品",是希腊的肢体。类似的争议遍布全球:法国 2018 年萨瓦尔报告建议归还非洲文物,引发贝宁、塞内加尔等国追索;中国则持续追讨圆明园流失文物;美国 1990 年通过《原住民坟墓保护与归还法案》(NAGPRA),要求博物馆向部落归还有人骨与圣物——截至今日,史密森学会等机构已归还数万件遗物,堪萨斯州的波尼部落终于让祖先的遗骨入土为安。
与此同时,文化遗产保护的版图也在扩展。1972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《世界遗产公约》,2003 年又补充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》——昆曲、和食、地中海饮食、那达慕相继"申遗"。人类学家对"遗产化"保持着警惕:当巴厘岛的仪式变成游客演出,当老街被改造成"古镇景区",活的文化会不会在保护的名义下被制成标本?劳拉简·史密斯在《遗产的用途》(2006)中尖锐指出:遗产不是"物",而是一种文化实践——它关乎谁有权定义过去、谁被允许记忆。
从皮特-里弗斯的玻璃柜到帕特农的空展墙,物质文化研究告诉我们:物从不沉默。它们被争夺、被追忆、被归还、被陈列,每一件物的旅程,都是一段浓缩的人类历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