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人类学
1871 年,泰勒在《原始文化》中提出了人类学史上第一个宗教定义:宗教起源于"万物有灵"(animism)——原始人在梦中见到逝去的亲人,在影子与倒影中看见另一个自己,于是相信万物皆有灵魂。泰勒把宗教看作人类理性的早期尝试:野蛮人的"哲学"虽然错误,却是严肃的求知。四十年后的 1912 年,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在《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》中给出针锋相对的答案。涂尔干研究的是澳大利亚土著——当时被认为"最原始"的民族。他指出:图腾崇拜的对象不是动物或植物本身,图腾是氏族的象征;当人们聚集举行"科罗波里"仪式、进入集体欢腾(collective effervescence)状态时,他们崇拜的其实是社会本身。神是社会的化身,宗教是社会为自己加冕的方式。
沿着这两条路径——宗教作为观念体系、宗教作为社会行动——二十世纪人类学展开了对仪式与巫术的细密勘察。英国人马林诺夫斯基在特罗布里恩群岛观察到一个耐人寻味的对比:岛民在环礁湖内捕鱼时风平浪静,从不举行巫术;而一旦出海远洋作业,风暴难测,出发前必行繁复的巫术仪式。他在《巫术、科学与宗教》(1925)中总结:巫术不替代技术,它填补的是技术的空白——当人掌握了可靠知识,就依赖知识;当命运悬于偶然,巫术就来安抚焦虑。这一"功能论"解释朴素而深刻:布拉格的犹太守夜人、赌马者的小迷信、程序员上线前的"拜服务器",都是同一个心理机制的延续。
仪式研究的里程碑是阿诺德·范·热内普 1909 年提出的"通过仪式"(rites of passage)三分结构:分离(离开旧身份)、阈限(处于两可之间的过渡状态)、聚合(获得新身份)。出生、成年、婚丧,无不遵循这一语法。1960 年代,维克多·特纳在赞比亚研究恩登布人的仪式,把"阈限"概念发扬光大:在阈限期,平日森严的等级暂时消融,新入会者赤身、匿名、绝对服从,彼此结成平等的"共睦态"(communitas)。特纳在《仪式过程》(1969)中大胆扩展:修道院、千禧年运动、嬉皮士公社,都是共睦态的变体;社会永远在"结构"与"反结构"之间摆动,仪式则是安全阀与熔炉。
宗教人类学的另一场思想风暴围绕"符号"展开。克利福德·格尔茨在《文化的解释》(1973)中把宗教定义为一套"文化符号体系":它塑造人们的世界观(世界是什么样)与 ethos(应如何生活),并使二者相互印证。他在巴厘岛观察斗鸡:巴厘男人在斗鸡中下注的疯狂远超经济理性,因为斗鸡是地位戏剧的模拟——“巴厘人的自我在鸡的搏斗中被阅读”。而列维-斯特劳斯则从另一端切入:他在《神话的结构分析》(1955)等著作中证明,相距万里的美洲神话共享同一套深层结构,神话是心智用来调解"生与熟"“自然与文化"等根本对立的思维机器。
宗教人类学最终的启示或许是:没有一个社会"迷信”,也没有一个社会"纯粹理性"。涂尔干早已指出,连科学分类的框架都源自宗教;而当现代人把股票走势图画成 K 线图腾、把算法奉为命运时,我们仍在重复着澳洲原住民在图腾柱前的姿势——只是换了一套符号而已。